一、基本原则
实行试卷审核人负责制。根据学校要求,每位任课教师负责自己所任课的班级,因此,试卷的审核人必须是该试卷所属班级的任课教师。
二、阅卷要求:
1.集中阅卷,流水作业,给分合理,得分栏、阅卷人栏填写清楚。
2.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要填写完整。成绩单的考核时间、任课教师、系部主任和分管领导等项目都要填写;试卷分析的考核时间,试卷分析和建议要填写完整。
3.考场记录、批阅记录要填写完整。考场记录和阅卷记录中的各个项目都要填写,不要漏填;监考人、阅卷人、合分人、审核人等涉及签名的栏目要填写全名,如“张××”,不得只填姓氏,如“张”。阅卷者对所阅题项负全责,合分人对卷面总分负全责,试卷审核人对试卷的批阅质量、卷面分数累加、分数录入等环节负总责。
4.所有题目的批阅都要有批阅标记,每题得分采用加分制。选择题、判断题、填空题等项目每题都要有规范的批阅符号“×”或“√”;除得分栏内分数外,每个得分前都要有“+”号(O分除外)。凡是批阅有涂改的地方必须由改动人签全名。批阅小论文时,必须有相应的标记和评语,以显示批阅过程和评分依据。
5.按问给分,分数填写位置合理。一问一分,如果一题多问,应分别给分;每一大题的得分要填入每题的得分栏和总得分栏;简答题、论述题等小题得分应填写在该小题右上方之空白处;卷面分数以学生卷面实际成绩标出;小论文直接按五级记分制记分。
三、成绩登录要求及提示:
1.7月16日晚23点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
2.学生网上查询成绩时间:7月17日开始
3.下学期学生补考时间:8月28-30日
四、试卷装订要求
1.试卷按下列顺序装订:
(1)期末成绩单;
(2)试卷分析表(考查课不作要求);
(3)考场记录;
(4)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;
(5)一份试卷空白样卷(适用于用答题纸的考卷);
(6) 试卷(按学号从小号到大号排序)
2.以小论文方式考核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:(1)期末成绩单;(2)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;(3)课程论文(按学号从小号到大号排序,公选课不作要求)。